五、论十干有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书云,得时便作旺论,失时即作衰看,固属至论,然亦要活参。盖五行之气流行于四时,犹十干各有专令,亦有并存者在。如甲乙在春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亦未尝绝于天地也。特时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实则春土何尝不生万物。
四时之中,五行之气,无时无刻不俱备,特有旺相休囚牢别耳。譬如木旺于春,而其时金水火土,非绝迹也,但不得时耳。而不得时中,又有分别。如火为方生之气,虽尚在潜伏之时,己有蓬勃之象,故名为相;金土虽绝,其气将来,水为刚退之气,正当休息(参观阴阳顺逆生旺死绝图),虽不当令,其用固未尝消失也。譬如退伍之军人,致仕之官吏,虽退归田野,其能力依然存在,一旦集合,其用无殊。非失时便可置之不论也。
故八字虽以月令为重,而旺相休囚年月日时,亦有横盖之权,不可执一论也。如春木虽强,金太重而木亦危。干庚辛而支酉丑,无火制而不富,逢土生而必夭,是得时不旺也。秋木虽弱,木根深而木亦强。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过,是失时不弱也。
旺衰强弱四字,昔人论命,每笼统互用,不知须分别看也。大致得时为旺,失时为衰;党众为强,助寡为弱。故有虽旺而弱者,亦有虽衰而强者,分别观之,其理自明。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得时者旺;干庚辛而支酉丑,则金之党众,而木之助寡。干丙丁而支巳午,则火之党众,木泄气太重,中秉令而不强也。甲乙木生于申酉月,为失时则衰,若比印重叠,年日时支,又通根比印,即为党众,虽失时而不弱也。不特日主如此,喜用忌神皆同此论。
是故日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长生禄刃,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寅卯之类。阴长生不作此论。然乙逢午,丁逢酉之类,亦为有根。盖得一余气,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此节所论至精。墓库者,本身之库也,如未为木库,戌为火库,辰为水库,丑为金库。不能通用,与长生禄旺同,余气亦然。辰为木之余气,未为火之余气,戌为金之余气,丑为水之余气。盖清明后十二日,乙木犹司令,轻而不轻,在土旺之后,则为轻矣;然亦可抵一比劫也。若之逢戌,丁逢丑,非其本库余气,自不作通根论。至于阴长生,既云不作此论,又云亦为有根,可比一余气云云,实未明生旺墓绝之理,不免矛盾。木至午,火至酉,皆为死地,岂得为根?盖亦拘于俗说而曲为之词也;比劫如朋友,通根如家室,有比劫之助而不通根,则浮而不实。譬如四辛卯,金不通根,四丙申,火不通根,虽天元一气,仍作弱论。总之干多不如支重,而通根之中,尤以月令之支为最重也。
今人不知命理,见夏木冬火,不问有无通根,便谓之弱。更有阳干逢库,如壬逢辰,丙坐戌,不以为水火通根身库,甚至求刑冲以开之。谬甚。
从来谈命理,有五星、六壬、奇门、太乙、河洛、紫微斗数各种,而所用有纳音、星辰宫度、卦理之不同。子平用五行评命,其一种耳。术者不知基源流,东拉西扯,免强牵合,以讹传讹,固无足怪,然子平既以五行为评命之根据,则万变而不离其中者,五行之理也,以理相衡,则谬书谬论,自可一扫而空矣。
《子平真诠》
一、论干支
二、论阴阳生死(附论日主强弱)
三、论阴阳生克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与十干合而不合
五、论十干有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六、论刑冲会合解法
七、论用神
八、论用神成败救应
九、论用神变化
十、论用神纯杂
十一、论用神格局高低
十二、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十三、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十四、论相神紧要
十五、论杂气如何取用
十六、论墓库刑冲之说
十七、论四吉神能破格
十八、论四凶神能成格
十九、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二十、论星辰无关格局
二十一、论外格用舍
二十二、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二十三、论妻子
二十四、论行运
二十五、论行运成格变格
二十六、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二十七、论时说拘泥格局
二十八、论时说以讹传讹
二十九、论正官
三十、论正官取运
三十一、论财格
三十二、论财格取运
三十三、论印绶
三十四、论印绶取运
三十五、论食神
三十六、论食神取运
三十七、论偏官
三十八、论偏官取运
三十九、论伤官
四十、论伤官取运
四十一、论阳刃
四十二、论阳刃取运
四十三、论建禄月劫
四十四、论建禄月劫取运
四十五、论杂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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