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是方兮局是局,要得方兮莫混局。
原注:寅卯辰,东方也,搭一亥或卯或未,则太过,岂不为混局哉!
任氏曰:十二支,寅卯辰东方,巳午未南方,申酉戌西方,亥子丑北方。凡三字全为成方,如寅卯辰全,其力量较胜于亥卯未木局。戊日遇寅月,见三字,俱以杀论;遇卯月,见三字,俱以官论,己日反是。遇辰月,视寅卯之势,较量轻重,以发杀,其余仿此。若只二字,则竟不取,所言方局莫混之量,愚意以为不然,且如木而见亥字,为生旺之神;见未字,为我克之财,又是木盘根之地,亦何不可?即用三合木局,则有所损累耶?至于作用,则局之用多,而方之用狭,弗以论方而别生穿凿也。
甲寅 丁卯 戊辰 己未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此木方全,搭一未字为混,然无未字,则日主虚脱,且天干甲木透出作杀而不作官,必要未字日主气贯,身杀两停,名利双辉。鼎甲出身,仕至极品,可知方混局之无害也。
丙辰 庚寅 乙卯 丁亥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此支类东方,火明木秀,最喜丙火紧克庚金之浊,然春初木嫩,必得亥时生助。为人风流潇洒,学问渊深。丁亥生木助火,采芹攀桂;巳运南宫报捷,名高翰苑;午运拱寅合卯,采梁栋于邓林,是难哲匠,搜琳琅于瑶圃;爰藉宗工;至酉,乙木无根,金得地,冲破东方秀气,犯事落职,若无亥水化之,岂能免大凶!
局混方兮有纯疵,行运喜南或喜北。
原注:亥卯未木局,混一寅辰,则太强,行运南北,则有纯疵,不能俱利。
任氏曰:地支有三位相合而成局者,亥卯未木局,寅午戌火局,巳酉丑金局,申子辰水局,皆取生旺墓,一气始终也。柱中遇三支合势,吉凶之力较大。亦有取二支者,然以旺支为主,或亥卯,或卯未,皆可取,亥未次之。凡会忌冲,如亥卯未木局,杂一酉丑字于其中,而以与所冲之神紧贴,是为破局。虽冲字杂地其中,而不紧贴,或冲字处于其外而紧贴,则会局与损局瘐论,其二支会局者,以相贴为妙,逢冲即破,他字间之,亦遥隔无力,须天干领出可用。至于“局混方兮有纯疵”之说,与“方要得方莫混局”,之理相似,究其理亦无所害。见寅字是谓同气,见辰字是谓余气,又是东方湿土,能生助木神,又何损累耶?”行运南北之分须看局中意向为是。如木局,日主是甲乙,四柱纯木,不杂别字,运行南方,谓秀气流行,则纯;运行北方,谓之生助强神,无疪。或干支有火吐秀,运行南方,名利裕如;运行北方,凶灾立见。木论如此,余者可知。
甲寅 乙亥 乙卯 癸未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此木局全,混一寅字,然四柱无金,其势从强,谓深得一方秀气。少年科第,惟庚辰辛巳运,虽有癸水之化,仍不免刑丧起倒,仕路蹭蹬。至六旬外,运走壬午癸未,由县令而迁司马,履黄堂而升观察,直如扬帆大海,谁能御之!由此观之,从强之木局,东南北运皆利,惟忌西方金运克破耳。
甲寅 丁卯 乙未 丁亥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此亦木局全,混一寅字,取丁火食神秀气,非前造从强论也。至巳运,丁火临官,登科发甲;庚午辛未,南方金败之地,不伤体用,仕途平坦;壬申,木火皆伤,破局,死于军中。前则从强,南北皆利;此则木火,西北有害。由此两造观之,局混方之无害也。
若然方局一齐来,须是干头无反复。
原注:木局木方全者,须要天干全顺得序,行运不背乃好。
任氏曰:方局齐来者,承上文方混局局混方之谓也。如寅卯辰兼未,亥卯未兼寅辰,巳午未兼戌,寅午戌兼巳未,申酉戌兼巳丑,巳酉丑兼申戌,亥子丑兼申辰,申子辰兼丑亥子类是也。干头无反复者,方局齐来,其气旺盛,要天干顺其气势为妙。若地支寅卯辰,日主是木,或再见亥之生,未之库,如地支亥卯未,日主是木,或再逢寅之禄、辰之余,旺之极矣,非金所能克也,须要天干有火,泄其精英,不见金水,则干头无反复,然后行土运,乃为全顺得序而不悖矣。如天干无火而仍生木,逢凶有解。苟有火而见水,或无火而见金,此谓干头反复,如得运程安顿,遇土则可止其逆水,遇火则可去其微金,亦不失为吉耳。如日干是土,别干得火,相生之谊,亦不反复;见金以寡敌众,见水生助强神则反复矣。所以制之以盛,不若化之以德,则其流行全顺矣。余仿此。
甲寅 丁卯 乙亥 癸未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此方局齐来,得月干丁火独透,发泄菁英,何其妙也。惜乎时干癸水透露,通根亥支,紧伤丁火秀气,谓干头反复,所以一衿尚不能博,贫乏无子。设使癸水换一火土,名利皆遂矣。
丁卯 甲辰 甲寅 乙亥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此亦方局齐来,干头无水,丁火秀气流行,行运不甚反悖。中乡榜,仕至州牧,子多财旺,赋性仁慈,品行端方,寿越八旬,夫妇齐眉。所谓木主仁,仁者寿,格名曲直仁寿者,信斯言也。由此两造观之,干头反复与全顺得序者,天渊也。
成方干透一元神,生地库地皆非福。
原注:寅卯辰全者,日主甲乙木,则透元神,而又遇亥之生,未之库,决不发福,惟纯一火运略好。
任氏曰:成方干透元神者,日主即方之气也。如木方日主是木,火方日主是火,即为元神透出也。生地库地皆非福者,身旺不宜再助也,然亦要看其气势,不可一例而推。成方透元神,旺可知矣,固不宜再行生地库地,以帮方也。倘年月时干不杂财官,又有劫印,谓之从强,则生地库地,亦能发福。如逢纯一火运,真谓秀气流行,名利皆遂。如年月时干,财官无气,再行生地库地之运,不但不能发福,而且刑耗多端。此屡试屡验,故志之。
戊寅 甲寅 甲辰 丁卯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此成方,干透元神,四柱不杂金水,时干丁火吐秀,纯粹可观。初中行运火土,中乡榜,出宰名区;惜木多火炽,丁火不中以泄之,所以运至庚申,不能免祸。
癸卯 丙辰 甲辰 丙寅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此造财旺提纲,丙食生助,当以财星为用,丙火为喜,癸水为忌。身旺用财,遗业十余万。初年水木运,一败如灰:至辛亥运,火绝木生,水临旺,冻饿而死。以此观之,不论成方成局,必先察财官之势。若财旺提纲,则以财为用;或官得财助,则以官为用;如财不通月支,官无旺财生,必须弃其寡而从其众也。余皆仿此。
成局干透一官星,左边右边空碌碌。
原注:甲乙日遇亥卯未全者,庚辛乃木之官也,又见左辰右寅,则名利无成。甲乙日单遇庚辛,则亦无成。
任氏曰:如地支会木局,日主元神透出,别干见辛之官、庚之杀,虚脱无气,即余干有土,土亦休囚,难以生金,须地支有一申酉丑字为美。若无申酉丑,反加之寅辰字,则木势愈盛,金势愈衰矣 ,故碌碌终身,名利无成也。若得岁运去其官星,亦可发达,必要柱中先见食伤,然后岁运去净官煞之根,名利遂矣。本局如此,余局仿此论之可也。
辛未 辛卯 乙未 丁亥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此乙木归垣,亥卯未全,木势旺盛,金气虚脱,最喜时透丁火,制煞为用。故初运土金之乡,奔驰未遇;至于亥运,生木制煞,军前效力,得县佐;丙戌运中帮丁克辛,升县令。此所谓强众而敌寡,势在去其寡,非煞旺宜制而推也。至酉运,煞逢禄旺,冲破木局不禄。
辛未 辛卯 乙未 戊寅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此乙木归垣,虽无全会,然寅时比亥之力量胜数倍矣。以大象观之,局中三土两金,似乎财生煞旺,不知卯旺提纲,支中皆木之根旺,非金之在地也。初运土金之乡,采芹食廪,家业丰裕:一交丁亥,制煞会局,刑妻克子,破耗异常,犯事革名,忧郁而死。
庚寅 己卯 乙亥 癸未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此造正合本文成局,干透官星,左右皆空,四柱一无情致,用财则财会劫局,用官则官临绝地,用神无所着落,为人少恒一之志,多迁变之心,以致家业破耗。读书未就,而学医;医又不就,又学堪舆;自以为仲景再世,杨赖复生,而人终不信;又学巫,学易,学命,所学甚多,不能尽述。不但一无所就,而且财散人离,削发为僧矣。
通神论
一、天道
二、地道
三、人道
四、知命
五、理气
六、配合
七、天干
八、地支
九、干支总论
十、形象
十一、方局
十二、八格
十三、体用
十四、精神
十五、月令
十六、生时
十七、衰旺
十八、中和
十九、源流
二十、通关
二十一、官杀
二十二、伤官
二十三、清气
二十四、浊气
二十五、真神
二十六、假神
二十七、刚柔
二十八、顺逆
二十九、寒暖
三十、燥湿
三十一、隐显
三十二、众寡
三十三、震兑
三十四、离坎
六亲论
一、夫妻
二、子女
三、父母
四、兄弟
五、何知章
六、女命章
七、小儿
八、才德
九、奋郁
十、恩怨
十一、闲神
十二、从象
十三、化象
十四、假从
十五、假化
十六、顺局
十七、反局
十八、战局
十九、合局
二十、君象
二十一、臣象
二十二、母象
二十三、子象
二十四、性情
二十五、疾病
二十六、出身
二十七、地位
二十八、岁运
二十九、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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