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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财论

来源:生辰八字算命网   2014-12-24  

偏财论

偏财者,阳克阳神,阴 克阴神,如甲见戊、乙见己之类,本非分内之所有,而无意得之,故曰“偏财”。

如正供之外之有杂项,正俸之外之有公费,虽非其所本有,而既有此项,与此费,则所以需用者甚急,而支给者甚广;然既非其所本有,而忽有此项,与有此费,则侵蚀者必众,而劫夺者必多。故所患者,莫如兄弟。兄弟者,劫财者也。正财犹可用比以帮扶,偏财断不可用比以劫夺。盖比之视正财也,犹曰此吾兄弟之物而分润之,瓜剖而豆分之,尚有彼我之分者也;既为偏财矣,则吾得而取之,兄弟亦得而取之,势必至于倾庋倒箧,不夺不厌,而后止。故凡偏财而遇比肩者,利用官煞。官煞能制比肩,则道旁虽有垂涎,而他人不能肆其饕餐,局始真而福始全。故偏财见于年月者,必得父母之力。

若日元有气,谓之“财气通门户,终身富贵”者也。偏财见于日时者,必得妻子之力;一遇比劫,则不免伤妻破败矣。然而成局者,惟时上偏财,十有七贵。盖时为归根结穴之地,最为亲切。假使有意外之财,既已入我之囊,而归我之室,虽谓之正财也亦宜矣。年月有官,可以生之;年月有伤官,可以化之;若年月别无他格,其用益专。故时上偏财,多主晚年佳运,福厚禄丰,惟印绶忌见之耳。大抵偏财人格者,慷慨好施,不虚善诺,若果得地,不止财丰,亦能官旺。盖财能生官,虽四柱不见官星,亦能致贵。所谓“出门便看我生儿,又看我儿再得儿”者也。

《喜忌篇》曰:“时上偏财,别宫忌见。”恐其财多而身弱也。《四言独步》云,“时上偏财,怕逢兄弟。月提见财,比肩不忌。”盖时为日主之专用,财为室内之长物,而紾臂而夺,胠箧而走,岂复为我有哉!月令之财,其气甚旺,虽为分给,益可以得其将伯之助, 故无害也。但恐刻剥太多,亦为减福。其中若见伤食,又可助其财源。

总之用财而财多者,须看财与日干强弱相等,一遇官乡,便可发福。若财旺身衰,而复行官运财,既盗其气,官复克其身,如之体,元气既薄,而风寒中人,必非末疾小恙而已,岂止不能发福,抑且有重患也。惟柱中先带官星,即为好命。故偏财而遇比肩,官运本可以行,但兄弟辈出,财气已微,斗米尺布而分之,锥之末,锱铢之利,而重之以官,申之以煞,其福有几何也?故臧文之妾织葵园,识者以为不仁,而之青苗、手实,论者以为乱本,不可不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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